113307000025923025/2019-00196
(八)地区经济处(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处、城镇发展处)
市发改委
2019-04-08
主动公开
(八)地区经济处(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处、城镇发展处)
朗读
科(处)室职能:
组织编制区域发展规划,提出区域发展的重大政策建议。承担重大平台整合提升工作。参与制定土地政策,参与编制空间规划。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协调流域经济发展。组织拟订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山海协作工程,承担结对帮扶等市内扶贫相关工作。承担市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市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的规划、政策和行动方案。组织开展重大试点示范。统筹协调重大合作专题、合作平台和项目建设。承担全市参与长江经济带省际、市际协商合作工作,参与长三角合作与发展联席会议工作。承担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制定全市国内合作交流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闽浙赣皖九方经济区等区域合作组织和缔结国内友好城市的联络、合作、协调和服务工作。组织拟订全市新型城镇化战略和政策,提出新型城镇化的总体布局。组织编制并推进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协调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示范。统筹指导全市小城镇培育发展和特色小镇创建工作。配合推进都市区建设。承担市中心镇发展改革和小城市培育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